发文单位:万和城时时彩官网 | 成文日期:2019年01月16日 |
标 题:环政办发〔2019〕5号 万和城时时彩官网办公室关于印发《自治县2019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》的通知 | |
发文字号: 环政办发〔2019〕5号 | 发布日期:2019年01月16日 |
环政办发〔2019〕5号
万和城时时彩官网办公室
关于印发《自治县2019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》的通知
县直各有关单位:
《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19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》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万和城时时彩官网办公室
2019年1月16日
信息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
万和城时时彩官网办公室 2019年1月16日印发 |
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19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
治理攻坚行动方案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《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》和《广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(2018-2020年)》,完成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,实现2019年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实施时间
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10日。
二、攻坚目标
深化各类大气污染源整治,通过综合施策、合力攻坚,实现优良天数比率同比(2018年第一季度为81.6%)提高13%,达到94%;细颗粒物(PM2.5)日平均浓度同比(2018年第一季度为47.6μg/m3)下降12μg/m3,达到日平均值为35μg/m3;消除春节期间的重度污染天气,污染天数同比大幅减少。
三、基本思路
依照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,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,巩固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“百日攻坚”行动成果,重点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、城市扬尘综合治理、柴油车污染治理、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、污染天气应急联动等6个专项行动,加强部门协同,严格执法监管,深化联防联控,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,为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考核指标(PM10、PM2.5浓度)打下坚实基础。
四、重点任务
(一)烟花爆竹禁燃限放专项行动。
根据自治县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,我县2018年除夕、大年初一等重大节日城区空气质量为五级重度污染天气,其中燃放烟花爆竹为主要原因。因此,各乡(镇)人民政府、各部门要及时组织宣传活动,倡导依法、文明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,充分发挥广播、电视、报刊、互联网等媒体的宣传作用,做好舆情引导,确保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进机关、进企业、进社区、进学校,进入千家万户,提高社会各界及公众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、自觉性。各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,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、带动者、践行者。各机关单位、医院、学校等公共场所要悬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志。在春节前期及春节期间,各乡(镇)人民政府和县直各单位要组织张挂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标语,通过广播电视、报纸杂志、微博、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发动。(牵头单位:自治县公安局、文广新体局、安监局、环保局;责任单位:各乡(镇)人民政府)
(二)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专项行动。
各部门、各乡(镇)要依法开展秸秆禁烧工作,制定工作方案,明确各部门、街道、乡镇、村屯的监管责任,加强秸秆禁烧宣传工作,实行“定点、定时、定人、定责”管控,建立全覆盖、无死角的网格化监管体系。加强巡查、检查和执法力度,严厉查处违法露天焚烧秸秆行为。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力度,重点抓好榨季蔗叶禁烧工作,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各乡(镇)要制定蔗叶禁烧管理工作方案,统一加强管理,统一综合利用,统一处理处置。自治县糖业发展办要加强行业指导,对蔗叶的综合开发利用给予支持,积极探索财政补贴激励政策。全面实施甘蔗机械化收割、甘蔗秸秆破碎还田和综合利用。重点攻坚部位:县城区及周边区域,国道、省道、县道沿线和乡(镇)政府所在地及周边区域。(牵头单位:自治县环保局、农业局、糖业发展办;责任单位:各乡(镇)人民政府)
(三)城市扬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。
各监管部门要将城市扬尘管控纳入重点督查内容,完善扬尘管控机制体制,建立施工工地信息化监控平台,实行建筑工地动态清单化管理。要督促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工地扬尘“六个百分之百”标准,对未按标准要求施工的场地,责令限期整改,依法进行处罚;逾期未完成整改的,责令停工整改。要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“文明施工”管理范畴,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;依法依规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;情节严重的企业,列入建筑市场主体“黑名单”。大力推进道路清扫冲洗机械化作业,县城区主干道机械化清扫基本实现全覆盖。加快修缮、硬化主干道周边及城乡结合部的道路。对运输渣土、煤炭、矿石、砂石等货物车辆未达到密闭运输要求的,依法严格处罚。对街区、单位、门店实行网格化管理,拉网式清理脏乱差行为,门前实行“三包”, 依法严格管控露天焚烧垃圾、露天烧烤等行为,强化城市餐饮业油烟排放管控。(责任单位: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、综合执法局、运管局、环保局、交管大队)
(四)柴油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。
污染天气过程期间,要制定和实施重型柴油车绕行方案,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量。开展柴油车污染治理专项联合执法行动,对超标排放等违法车辆,一律依法从严处罚。要建立打击黑加油站点常态化管理机制,实行多部门联合执法,通过采取有奖举报、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等手段,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车用油品的行为。(责任单位:自治县环保局、交管大队、交通运输局、商务局、农机局;配合单位:各乡(镇)人民政府)
(五)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。
加强对燃煤锅炉(含生物质锅炉)和砖瓦、陶瓷等行业工业炉窑监管,加大执法力度。加强对建材、有色、火电、水泥、砖瓦、碳酸钙等企业的物料(废渣)储存、装卸、破碎、输送等环节的巡查、检查频次,严格执行按日连续处罚、限产停产等措施,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。紧盯污染过程重点时段,对火电、砖瓦、陶瓷、木材加工、制糖等高排放企业,特别是城市建成区内的企业,严控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。(责任单位:自治县环保局、工业和信息化局;配合单位:各乡(镇)人民政府)
(六)污染天气应急联动专项行动。
要紧盯自治区环境预报预警信息,紧盯环境监测站点数据变化,准确预判大气环境质量变化情况,按照应急预案和应对方案,提前采取行动和措施,确保污染过程减峰削峰。污染天气过程期间,要重点查处露天焚烧垃圾秸秆、露天烧烤、重型柴油车超标排放、工地扬尘、工业企业偷排漏排、随意“炼山”等违法行为。要结合本地产业结构和企业污染排放情况,细化应急减排措施,依法依规制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,具体落实到企业具体生产线、工序和设备;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,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的,依法依规采取差异化或错峰生产措施,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。(牵头单位:自治县环保局;责任单位:自治县气象局、林业局、住建局、综合执法局、运管局、公安局、农业局,各乡(镇)人民政府)
五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成立自治县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,其成员名单如下:
组 长:卿红军 自治县党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
副组长:韦鹏程 自治县政府办副主任、应急办主任(兼)
蒙冠禧 自治县环保局局长
成 员:韦展娜 自治县住建局副局长
卢志翔 自治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
黄少华 自治县交通局副局长
覃志纯 自治县环保局党组成员、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
罗兴旺 自治县运管局副局长
覃江恒 自治县农机局副局长
韦微婉 自治县农业局副局长
卢继祖 自治县工信局副局长
莫江创 自治县安监局副局长
方国华 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
赵任东 自治县交管大队大队长
各乡(镇)人民政府乡(镇)长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自治县环境保护局,由蒙冠禧同志任办公室主任,覃志纯、卢志翔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,负责组织协调开展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。
(二)明确工作职责。各监管部门、各乡(镇)人民政府是本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责任主体,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,要按照部门职责,结合本部门、本地实际情况,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、本地具体实施方案,明确目标任务,明确具体工作措施、完成时间和责任人。各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,形成攻坚合力。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、管生产必须管环保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,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,制定配套措施。企业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,要切实履行责任,落实具体措施,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任务。
(三)严格考核问责。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,严格实行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”。建立问责导向机制,对造成本地环境空气质量恶化,进行问题导向追责。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、监管不到位、发现问题整改缓慢、应对污染天气过程不力的,自治县将采取约谈、问责预警、挂牌督办等措施;对未能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的,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。
(四)加强基础能力建设。要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,加快建设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,推进大气环境网格化监测布点工作,实现全覆盖式网格精准监控,消灭监测盲区,精准分析污染源和污染成因,提高污染源靶向治理水平。要引进专家团队,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精准解析并提供针对性管控建议,为科学、精准治污提供技术支撑。加强监测预警,充分发挥环境空气监测网络的作用,对节日期间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实时监控,做好每日预报发布、污染天气预警预报、重大节庆期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分析和环境空气质量周报等工作。
(五)加强跟踪调度和信息公开。自治县环保局要对本地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进行日监测、周分析、月通报;按月对本地环境空气质量及改善情况向社会发布。在污染天气时段,按日对天气情况进行通报,促进相关责任主体快速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每月3日前将上月攻坚行动情况报送自治县环境保护局。
(六)强化宣传引导。各部门、各乡(镇)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攻坚行动宣传工作,加强宣传报道并抓好落实。通过电视、广播、微博、微信平合等媒介及时向人民群众发布相关信息,积极回应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,形成全社会关心、支持攻坚行动的良好氛围。
附件:烟花爆竹禁燃宣传标语(仅供参考)
烟花爆竹禁燃宣传标语(仅供参考)
1.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之源。
2.共同参与禁放烟花爆竹,共创清新美好环境。
3.禁放烟花爆竹好,安全除噪又环保。
4.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促进文明城市建设。
5.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城市环境污染。
6.禁燃烟花爆竹少一点烦噪多一片安宁
7.禁止在机关单位、学校、医院等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。
8.怜惜生命和健康,请勿燃放烟花爆竹。
9.想他人所想,建文明社区,做文明燃放人。
10.禁燃烟花爆竹你我共参与。
11.燃放烟花爆竹是浪费黑洞。
12. 严格管理烟花爆竹,共同构建和谐社会。
13.禁止燃放烟花爆竹,保障群众身心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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